在数字时代,弹窗广告无处不在,玩个游戏弹广告,看个新闻弹广告,听个歌还是弹广告······还能不能好好上网了?

  这些广告真的想弹就弹吗?法律能管吗?

  今日案例

  王先生在办公室工作时,为了查找资料,打开了某个网页。

  然而,该网页时不时的弹出广告,且该广告界面没有显著标明关闭标志,这让王先生感到十分困扰。

  在经历了一番查找后,他终于在一个不易察觉的角落找到了一个极其微小的关闭标志。

  然而,就在他尝试点击这个“关闭”键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广告界面没有如他期望的那样消失,反而出现了广告的具体页面,这已严重影响了王先生正常使用网络。

  这让王先生非常的气愤,于是,他想知道弹窗广告真的可以想弹就弹吗?

  案例分析

  那么该广告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会不会面临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如果使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广告界面弹出在王先生使用的互联网网页中,虽然该广告界面中标明了“关闭”键,但“关闭”键不仅微小而且隐秘性极强,并不显著。同时,王先生在关闭该广告界面时,广告界面并未一键关闭。

  因此,该广告行为违反了“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法律规定,广告主将面临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面对这样的弹窗广告,我们并非束手无策!作为网络用户,我们可以向1231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45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投诉。如果弹窗广告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民事权益,我们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弹窗广告不能随心所欲地弹出。作为广告主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尊重用户的合法权益。作为用户,我们也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共同营造一个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