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中的经济纠纷,相似典型案例在审判中很有用
一、案情简介
原告小群与被告小益于2004年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结婚后双方居住在小群父母的房子里,2021年原告借父母25万元购买了一辆电动汽车。后被告不照顾子女,有时夜不归宿,原告遂提起离婚诉讼。诉讼中,双方对离婚及子女抚养争议不大,但被告要求分割车辆折价款,并且不承认小群是借父母的钱买车,而是小群父母自愿给小群买的车,属于赠与性质。原告立案前即委托本律师,本律师提供了小群给父母出具的借据,提供了小群父母全额向汽车销售公司支付购车款的银行流水清单,同时为了说明小群向父母的借款成立借贷关系,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律师检索了大量案例,从中筛选出经北京市两级法院,直至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相似典型案例提供给法官,并写明证据目的。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原告小群与被告小益达成了调解协议,婚后购买的电动汽车归原告小群所有。
二、律师分析
1.本案在庭审中,律师了解到双方对离婚和子女抚养争议不大,双方婚后夫妻购置的共同财产也不多,就是一台电动汽车,但是就购车款是属于赠与双方还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法官在庭审中也表示,司法实践中不同法官判决案件观点也不一致。
2.本律师了解到法官的顾虑后,觉得应寻求相关的理论和法院的判例来支撑己方的观点。经本律师作了大量检索,终于检索到一宗经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2021年12月,又经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与本案极为相似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小群与其父母之间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并认定小益作为案涉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应当对因购买房屋而产生的夫妻共同的借款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3.查询到案例的当天,本律师将案例邮寄给本案主审法官,并对判决论述作出显著的标记,撰写了与本案高度一致的详细说明。法官收到判例后,在法庭庭审中以本案例的观点向被告作了解释和调解工作,最终被告放弃分割车辆折价款,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三、办案体会
1.可以说,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出台越来越完善,但面对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复杂多变,法律规范仍存在滞后的现实性,因此,一些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例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所以,律师要掌握类案检索的技能,检索出对己方当事人有利的相关案例。
2.检索出案例后,律师不能简单地不作辨别就提交给法官。首先应当提交司法机关发布的权威性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性案例;其次提交层级高、有代表性、与代理案件高度相似的案例,最后要对检索出的案例与己方代理案件作出对比说明,阐明案件背后的法学理论、社会导向等观点,力求达到以案例说服法官,被法官在判决说理中采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