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群先生是农村户籍,自2010年以来就来到了北京工作,每年过年的时候回家一次,其余时间一直在北京工作生活。

2022年,群先生因交通事故,导致自己的胫骨骨折,后经法医鉴定机构鉴定,群先生的胫骨骨折已构成伤残,伤残等级为十级。

群先生向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

保险公司对群先生胫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并无异议,但对十级伤残所对应的伤残赔偿金标准拒绝按城镇标准支付,而是按照农村标准支付。群先生坚持按照城镇标准主张伤残赔偿金,各方僵持不下。最终,群先生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并请求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按照城镇标准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共计21万元。

最终,经法院审理,群先生按照城镇标准计算的伤残赔偿金等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律师解析

司法实践中,如果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发生交通事故,伤者的主要收入来并非来源于农村,而是主要来源于城镇的,法院一般会按照城镇标准裁判伤残赔偿金的数额。本案中,群先生虽为农村户籍,但自2010年以来,群先生一直生活居住在北京,有固定的住所、工作和收入,其主要收入来源来自于城镇而非农村。最终,法院通过查明的事实和群先生提供的证据材料,认为群先生按照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的主张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支持了群先生按照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的诉讼请求。

办案感悟: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任何时候都不能怠慢,同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在自己决定要争取的情况下,才会得到别人主动积极专业的帮助。本案当事人在遭遇交通事故后,情绪一度的低落,且面对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的伤残赔偿金相差甚远的情况下,一度消极怠慢,不积极提供材料,不好好修养身体。后来,在律师的耐心疏导和多次帮助下,慢慢建立起了信心,开始好好休养身体并积极配合提供证据材料,最终在当事人自己的努力下和律师的积极鼓励、帮助下,顺利拿到了关键证据,赢得了胜诉判决。